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含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几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邮编:100013;电话:64220319;传真:64221170;邮箱:zfxxgk@bag521.com)。
一、概述
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行为,加强渠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要求。改革完善了部门户网站管理运行机制,制定了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及信息发布格式规范、实时监看、统计考评等配套制度,建立了网上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
(二)部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强化政务公开功能为重点,对我部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链接了“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等社会关注的重要网站,整合了部属单位网站的重要栏目,建立了新的管理运行机制。新版网站采用“主站加子站”的运行模式,调动了各子站单位主动发布信息的积极性,网站信息发布数量大幅度增加。坚持每月通报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和实时监看上网信息,不断提高上网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三)社会热点问题的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等法律、法规和36524便利店电话_bt365手机备用网址_365卫士杀毒清理大师、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政策以及各类考试招聘信息等,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在2012年度公务员考录期间,通过门户网站、相关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职位及资格条件和招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面试组织等方面的信息,促进了公平、公开、公正考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占1.3%;法规文件类信息276条,占6.7%;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信息25条,占0.6%;人事任免类信息15条,占0.4%;工作动态类信息3040条,占74.0%;公共服务类信息698条,占17.0%。
(二)公开形式
1.部门户网站。完成部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内容保障和技术保障,优化了栏目设置,充实了栏目内容。新版网站共设立26个子站、32个固定栏目、10个专题栏目,链接24个部属单位网站,基本满足了各类信息的公开需要。
2.新闻宣传。坚持定时定点新闻发布制度,举办4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举办1次外国使领馆及驻华机构新闻介绍会,参加1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2次“两会”新闻中心专题记者会及1次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4次中央新闻媒体和部内媒体采访,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刊播稿件8000余篇(件),其中,中央媒体发稿3000余篇(件),及时公开我部主要业务工作进展情况,解读最新法规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3.我部主办(管)的报纸杂志。通过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等机关报刊,发布了大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法规、政策和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部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其中现场申请11件,纸质信件申请92件,传真申请10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
114件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62件,占受理总件数的54.4%;部分公开的2件,占1.8%;不予公开的4件,占3.5%;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2.6%;不属于受理范围的43件,占37.7%。
本年度发生4起针对我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部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领域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门户网站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部机关及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更新我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二)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在部机关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分别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学习掌握《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的主要精神和工作要求,交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经验做法,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部门户网站管理运行机制和功能。加紧开发并启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现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网站交流互动功能,开通在线访谈、视频点播等重要栏目,围绕重要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相关单位与网民进行交流互动,加强政策解读和释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